“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核工业发展与改革的关键时期。《核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下称《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国防科技工业“十一五”规划纲要》、《国防科技工业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及《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制定。本《规划》在认真总结“十五”发展所取得成绩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以满足国家发展和安全需求为目标,提出“十一五”的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是指导核工业“十一五”发展与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的主题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防科技工业“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强化基础、自主创新”的发展方针,实行“转型升级”战略,以核电发展为龙头,以核燃料循环产业为支撑,强化核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能力,以适应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的需要。
《规划》的范围是:面向全社会,规划核工业的发展。规划期为2006-2010年。《规划》中所列科研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采用国家投入、银行贷款、企事业单位自筹及社会融资等渠道解决,其中需要国家投入的项目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程序申报和办理。
一、核工业“十五”发展基本情况
二、“十一五”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
三、强化基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四、积极推进核电发展,大幅提升核电自主化能力
五、提高核燃料循环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满足核电发展需要
六、加快放射性废物治理及核设施退役,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七、拓展核技术应用,加速产业化进程
八、加强核安全管理,完善核应急体系
九、深化改革、创新管理体制,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
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