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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应急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国家核应急办公室印制2006年8月)
时间:2008年02月26日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点击量: 分享:

 

核应急准备与响应是控制、减轻核辐射事故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环境破坏的有效措施,也是有效处置核辐射恐怖袭击事件、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方面。因此,做好核应急工作不仅是确保我国核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政府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我国核应急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建立起适应核电发展的国家、地方和营运单位三级核应急管理体系,保证了我国核电事业的顺利发展。但是,与国家的核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用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来衡量,我国当前的核应急工作还有很大的差距,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任务十分繁重。另一方面,国家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律的制定和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体系的建立,对我国核应急体系的建设和健全提出了更为艰巨的任务,同时又为我国核应急工作的协调发展提供了契机。

必须牢牢把握核应急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具有涉及面广、技术性强、社会影响大、政治外交敏感度高的特点,遵循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能力”的要求,编制好国家核应急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推动我国核应急工作的战略性发展,以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

“十一五”期间,国家核应急工作的重点是加强核应急基础能力建设。各相关部门、军队、地方、营运单位的核应急工作,应根据本规划纲要的精神,依据《国家核应急预案》确定的职责与任务,制定各自相应的规划。

本规划纲要未包括针对放射源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的内容。

一、现状与形势

(一)我国核应急工作的现状

(二)存在的问题

(三)我国核应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核应急法规、标准体系,强化制度建设

(二)健全核应急组织体系,强化核应急管理队伍建设

(三)加强核应急力量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的核应急救援网

(四)完善各级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全国核应急网络

(五)开展核应急关键技术攻关

四、政策与保障措施

(一)强化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的作用

(二)强化地方政府与营运单位的主体作用

(三)增加对核应急响应体系建设的经费投入

(四)强化与公众的信息沟通

(五)充分发挥国家核应急联络点的作用,履行国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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