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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廷克
时间:2019年01月31日 来源: 点击量: 分享:

由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主办的“中国核能可持续发展论坛—2018年涉核公众沟通交流大会”于2018年10月30-31日在浙江海盐召开。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廷克出席会议并做主旨报告。

 

携手共创新时代渉核公众沟通的新局面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代表:

由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主办的2018年涉核公众沟通交流大会今天在我国核电的发祥地浙江海盐隆重举行。这次大会是在我国进入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时代,核能行业迎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新发展机遇的时候召开的。大会以新时代核能公众沟通的实践与创新为主题,总结我国涉核公众沟通的良好实践,交流涉核公众沟通的工作经验,推动涉核公众沟通的不断创新,提高涉核公众沟通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新时代我国核能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核能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1985年3月20日,我国自主设计建造的第一座核电站--秦山核电站在浙江海盐开工建设;1987年8月7日,中法合作建设的大亚湾核电站在广东深圳开工建设,开启了我国核能和平利用的新纪元。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国核电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适度发展、积极发展到安全高效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2018年9月、10月,全球首堆AP1000三门核电1号机组、海阳核电1号机组先后具备商运条件,至此我国大陆在运核电机组达到41台,装机容量4052万千瓦,超越日本,位列世界第三;2018年1-6月商运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1299.94亿千瓦时,约占全国累计发电量的4.07%;在建核电机组16台,装机容量1815万千瓦,已经多年保持世界第一。我国核电始终保持了良好的运行记录,从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二级及以上的运行事件,与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WANO)规定的性能指标对照,在全球400多台运行机组中,我国运行机组80%的指标优于中值水平,70%达到先进值,与美国核电机组水平相当,且整体安全水平逐年提升。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我国成功地实现了“二代”向“三代”的技术跨越,随着我国自主研发的“华龙一号”在福清、防城港开工建设并成功出口巴基斯坦,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支持的自主三代CAP1400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我国继美国、法国、俄罗斯以后,成为又一个拥有自主三代核电技术和全产业链的国家。为我国从“核电大国”向“核电强国”迈进打下了坚实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我国核工业创建60周年时作出重要批示:“核工业是高科技战略产业,是国家安全重要基石。要坚持安全发展、创新发展,坚持和平利用核能,全面提升核工业的核心竞争力,续写我国核工业新的辉煌篇章。”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把能源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强调要推进绿色发展,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核能作为安全、清洁、高效,可大规模替代煤电的能源,对优化能源结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对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预期到2020年,我国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5600万千瓦左右,到2035年将达到1.5亿千瓦左右。我国核能利用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我国涉核公众沟通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挑战

我国核能行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未来15-20年是我国核能行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核能行业发展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涉核公众宣传与沟通薄弱是重要挑战之一。2011年发生的日本福岛核事故,使公众对核电的认知和态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使公众沟通的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近年来发生的诸如江西彭泽核电项目引发对内陆核电质疑的舆论事件、广东江门核燃料元件厂项目引发的群体性反对事件等,都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这充分说明,做好涉核公众沟通工作,不仅是我们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方式,也是破解邻避效应,使公众了解核电、理解核电、支持核电的重要途径,是核能设施与当地公众、环境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重要手段 ,是保障我国核电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我国核能行业的快速发展,涉核公众沟通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核能企业和社会组织的高度重视。福岛核事故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涉核公众沟通机制建设和公众沟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保障了我国核能事业的顺利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中央督导、政府主导、企业作为、社会参与、”的公众沟通工作机制,形成了“科普宣传、公众参与、信息公开、舆情应对、融合发展”“五位一体”的工作模式。通过不断实践和探索,应该说核能行业公众沟通已经摸索出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方式方法,建立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平台阵地,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主要表现在:

1.在中央政府督导方面,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涉核公众沟通的法律法规体系。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专门设立《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一章,对政府有关部门、核设施运营单位依法公开核安全相关信息和公众参与做出了规定,公众在核能重大项目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了法律保障。今年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配套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核公众参与活动。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在涉核项目公众沟通的顶层设计方案的审定、过程的监督和指导,以及推动公众沟通工作发挥了关键作用,同时,在指导和组织全国核科普的规划和大型核科普的举办涉核信息的权威发布和应答 核电信息联动机制的建立等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

2.在地方政府主导方面,经过几年的探索,找到了由地方政府主导涉核公众沟通的新路子。涉核重大新项目建设列入地方人大审议制度,涉核重大项目公众沟通纳入地方社会管理体系,实现了从“小马拉大车”向“大马力牵引”的转变。公众沟通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结合,解决了公众沟通基层落地和融合发展问题,走出了新时期践行群众路线、优化基层治理的新道路 。

3.在企业作为方面,各涉核集团和所属项目单位建立了上下联动、职责清晰的公众沟通体系,制定了公众沟通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和管理公众沟通活动,把公众沟通活动纳入集团公司的运作管理之中。核电厂、建设期核电站和部分核电前期项目的公众沟通工作,在多年探索和实践中形成了适合项目阶段、符合当地公众环境的工作策略和方法,建立了政企紧密配合、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涉核企业管理层高度重视公众沟通工作,一把手主抓,提供充足资源,保障了各项工作深入、细致开展。在公众沟通实践过程中,培育和锻炼了一支多层次、多维度的专兼职公众沟通工作队伍,开展了大量有特色、见实效的公众沟通工作。涉核相关企业严格履行信息公开法规义务,主动、公开和透明地进行安全信息发布和披露,争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在推动融合发展方面,核电公司与地方政府共同积极探索项目与周边融合发展的方式方法,核电城、核电工业园、基础设施的建设、生态环境的改善,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4.在社会参与方面,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中国核学会及地方分会、中国科协及地方科协和环保协会等社会组织和高校、研究智库作为第三方,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有利于取得公众的信任,在开展公众沟通工作中有其独特的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坚持行业自律属性,突出同行评估特色,深化经验交流,先后对秦山核电基地、宁德核电、桃花江核电和海阳核电的公众沟通工作进行了同行评估。公众沟通同行评估提高了受评单位的公众沟通的水平,展示了其公众沟通的能力和成效,增强了当地政府和公众对核电建设的信心。中国核学会举办魅力之光杯全国中学生核电科普知识竞赛、夏令营及电视大赛活动,对在青少年中普及核电知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国涉核公众沟通工作在福岛核事故后,积极有为,大胆探索,成绩显著,提高了公众对核能的认知。但实事求是地讲,随着核能事业的不断发展,新项目的逐步落地,要做好公众沟通工作,我们面临着更多新的挑战。例如:如何让公众科学理性认识核安全还没有明显成效,涉核行业的公众沟通工作发展还不平衡,行业公众沟通资源分散、各自为战、未形成合力,跨行政区公众沟通难以开展,涉核邻避效应的防范和化解的有效方法和手段不足,未形成有影响力专业团队和人物,尚未建立涉核公众沟通的长效机制等等。

(三)携手共创新时代涉核公众沟通的新局面

当前,我国核能行业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安全高效发展,为推进绿色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会强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是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我们核能行业的重要使命。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提高对涉核公众沟通重要性的认识,总结良好实践,推进工作创新,建立涉核公众沟通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涉核公众沟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新时代涉核公众沟通的新局面。

公众宣传、公众参与、信息公开、舆情应对与融合发展是贯穿公众沟通工作的五条主线。广泛、有效的公众宣传是顺利开展公众沟通工作的坚实基础;科学、合理的公众参与是公众沟通工作的必然路径;准确、真实的信息公开是公众沟通的关键节点;完善、有力的舆情应对体系是成功开展公众沟通工作的有效保障;实现企业与地方的融合发展是公众沟通工作最终目标。我们将继续按照“五位一体”的方法不断推进涉核公众沟通工作的创新发展。

我们将推动行业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切实履行好公众沟通的主体责任和相应条款。根据即将发布核电信息公开新要求,积极落实运行核电厂信息的进一步公开透明,做好公开核电信息的解释和解惑工作。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提出了公众参与的更高要求,如何落实涉核项目公众参与的具体要求和措施,还需行业内一起共同探索和解决。切实保障公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我们涉核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如何使公众科学理性核安全是科普宣传关键点。政府、企业、社会、媒体各方应高度重视核科普知识的普及,加大投入力度,集中各种资源,形成合力共同行动,定期开展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系列核科普和“核电行”等活动。积极推动核科普知识进中小学教材,科学理性核安全观从娃娃抓起,以“小手拉大手”辐射核科普。加强与中央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力争核知识和科普播出常态化,培育和引导正确的安全观。加大公众科学理性核安全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为科普宣传提供支撑。积极探索在超大城市中心区设立核科普宣传阵地,与公众和学生最便捷沟通和交流,打造核科普宣传制高点。充分利用现有核科普科技馆和展馆的资源,评估科普宣传的效果,最大程度发挥成效。总结和梳理已有的良好经验,根据不同受众的关注点,结合地方民俗、地方特色,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方式,创新适应受众需求和关心问题的宣传内容和方式。组建涉核公众沟通的高端专家团队,及时回应社会的疑问和关切,树立科学公正的权威核专家形象。

涉核公众沟通工作应建立在长效机制的基础之上,我们正在考虑设立涉核行业公众沟通的合作组织,统筹考虑涉核公众沟通工作,优化资源配置,制定沟通规划,统一发出声音,打造专业高端队伍,应对不同意见人士的质疑,回答公众和媒体的问题,引导科学理性认识我国核安全;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行业公众沟通的能力建设,开展同行评估和经验交流,举办公众沟通交流大会和研讨会,提升涉核我国公众沟通总体水平;我们还将积极推进涉核企业公众沟通工作的标准化和流程化,指导和支持涉核企业有效开展公众沟通工作。

公众不仅是科普的对象,更是参与的主体,让公众都成为利益获得者是解决项目落地并长远发展的重要方法。希望核电行业与地方政府共同积极探索项目与周边融合发展的方式方法,通过核电项目建设和长期运营带动周边社会经济发展,真正体现“建好一个项目、带动一方经济、造福一方百姓”,实现核电与当地的融合发展,建立长期的利益共享机制。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代表,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我国已经跻身世界核电大国。展望未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涉核能行业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核事业一定会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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