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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核新闻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8年03月08日 来源:国家能源局 点击量: 分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2018年能源工作,推进“十三五”能源规划顺利实施,我局研究制定了《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

2018年2月26日

  核电相关内容摘录如下:

  一、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

  (二)政策取向

  更加注重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绿色低碳的战略方向,加快优化能源结构,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稳步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坚持节约优先,大力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能源发展新格局。

  更加注重提高能源供给体系质量。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破除无效供给,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充分发挥质量、能效和环保标准等市场化措施的作用,统筹推进化解过剩产能与发展先进产能,提高有效供给能力,促进供需动态平衡。着力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提高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加快能源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壮大清洁能源产业

  稳妥推进核电发展。落实“核电安全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提升核电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在运核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在建核电工程安全质量可控。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开工建设一批沿海地区先进三代压水堆核电项目。进一步完善核电项目开发管理制度,做好核电厂址资源保护工作。继续推动解决部分地区核电限发问题,促进核电多发满发。继续实施核电科技重大专项,建设核电技术装备试验平台共享体系,加快推进小型堆重大专项立项工作,积极推动核能综合利用。

  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能源发展动力变革

  (一)加快重点技术与装备创新

  加快实施能源科技重大专项,推动陆上深层、海洋深水和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科技攻关,深入推进先进燃煤发电、煤炭清洁转化、高温气冷堆和模块化小型堆等安全先进核电、新能源、能源互联网、储能节能等技术的试验示范工程建设。推动能源装备创新发展,落实《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制定能源装备自主创新工作方案,加强燃气轮机技术攻关和试验示范,推进燃气轮机关键技术装备国产化,推进核电、大容量柔性输电等智能电网、天然气长输、煤炭深加工、LNG冷能利用、LNG多式联运和小型LNG储罐高效储存等关键设备研制和示范应用。进一步完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协同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国家能源研发中心管理。加强能源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以核电、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化石能源清洁化、能源系统智能化等为重点,实施一批能源行业标准化专项。围绕能源精细化管理、新能源利用等,加强能源计量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提升重点能源行业和产业计量技术支撑能力和水平。

  五、加大惠民利民力度,增进能源民生福祉

  (三)扎实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落实《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供暖、天然气供暖、电供暖、工业余热供暖、清洁燃煤集中供暖等清洁供暖方式,严控散煤取暖,构建绿色、节能、高效、协调、适用的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体系。坚持清洁燃煤集中供暖的主体地位,逐步提高集中供暖面积,替代低效小锅炉。加快推进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和生物质锅炉清洁供热项目建设,有效减少散煤消费。积极推动中深层地热供暖。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规划地推进天然气供暖。充分考虑电网承载能力和新增电网项目安排,积极推广电供暖。在风电富集地区,重点利用低谷时期富余风电供暖。积极研究推动北方地区核能供暖试点工作。

  七、加强能源行业管理,提升能源行业治理水平

  (一)推进能源法治建设

  成立能源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协调能源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积极推动《能源法》《电力法》《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石油天然气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国家石油储备条例》《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核电管理条例》《能源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健全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能源转型变革要求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能源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能源改革与立法的有效衔接。加强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相关法律法规、改革方向协调一致。完善能源系统普法工作机制,创新能源普法方式,提高能源领域法治意识。加强能源行业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能源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健全资金使用、行政处罚、资质许可等事项决策程序,进一步推进能源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八、能源重大工程

  (一)非化石能源可持续发展工程

  核电。积极推进已开工核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建成三门1号、海阳1号、台山1号、田湾3号和阳江5号机组,合计新增核电装机约600万千瓦。积极推进具备条件项目的核准建设,年内计划开工6~8台机组。扎实推进一批厂址条件成熟、公众基础好的沿海核电项目前期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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