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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规章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理事会选举办法
时间:2020年04月07日 来源:本站 作者:综合管理部 点击量: 分享: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和《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单由协会上一届理事会提出,经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等额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二、参加选举的会员单位代表人数须达到会员单位代表的三分之二(含)以上,选举方为有效。

三、联系会员单位的代表不参加投票选举。

四、理事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须达到参加选举人数的二分之一(含)以上,方能当选。

五、对理事候选人,代表有权表示赞成、反对和弃权,也有权另选他人;投弃权票的不能再另选他人。

六、投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代表对理事候选人均赞成的,则在选票右上方的方格内画“√”;

2.如仅对其中某位候选人不赞成或弃权而对其他候选人赞成的,除应在该候选人姓名下的方格内画“×”(表示反对)或画“△”(表示弃权)外,要同时在选票右上方的方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在选票另选人一栏内填写另选人的单位、姓名和职务;

3.投赞成票的数额不能超过原有候选人总数额,如超过则为无效票;选票内无任何标记的为弃权票。

七、理事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6名。

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名,经会员代表大会举手表决通过。

已经提名为理事会候选人的,不可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

八、总监票人、监票人对理事会选举的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宣布。

九、本办法经2012年5月10日召开的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后,经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附件

附件: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理事会选票(式样)

 

式样.png


      注:

      ①对理事会候选人均投赞成票的,在选票右上方的方格内画“√”;     

②对其中某理事候选人不赞成或弃权的,除在选票右上方的方格内画“√”外,还需要在其姓名下的方格内分别画“×”或画“△”;

③另选他人的在选票另选人一栏内填写另选人单位、姓名和职务;

投赞成票的数额不能超过原有候选人总数额,如超过则为无效票;选票内无任何标记的为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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