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主席重要讲话精神
在新起点上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
——专访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
金桂飘香,风起东方,世界目光汇聚中国。
寄托各方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携手实现共同发展繁荣的期待,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如约而至,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高峰论坛开幕式发表主旨演讲。
“习近平主席在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系统总结了10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取得的丰硕成果,深刻指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全新方位与前行路径,为中国与世界良性互动、共同繁荣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为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行稳致远、开创互利共赢能源国际合作新局面提供了根本遵循。”10月18日,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在接受中国能源传媒集团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
“能源合作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领域。10年来,中国同沿线国家以绘制‘工笔画’的精神,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走深走实,取得沉甸甸的成就。”章建华表示,一大批能源合作项目落地生根,一系列能源合作成果顺利落实,为构建更加绿色、包容的能源未来,促进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增进共建国家人民幸福贡献了重要力量。
定向把舵 为全球能源转型变革注入强劲动力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2013年秋天,习近平主席创造性提出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伟大倡议,开启了世界共同繁荣发展的崭新征程。
“十年时间,习近平主席亲自谋划、亲自部署,深刻阐明共建‘一带一路’的指导原则、丰富内涵、目标路径等重大问题,充分诠释中国同各国共创发展机遇、共享发展成果的坚定信念,真挚提出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加强能源合作的中国主张和满满诚意,亲自推动并见证‘一带一路’重大能源合作项目的重要进展。”章建华表示。
春华秋实,经年有成。从战略擘画到具体成果,从宏伟蓝图到广泛共鸣,“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不断深化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让合作之手紧紧相牵。
政策沟通更紧密——与9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建立政府间能源合作机制,倡导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与中亚、阿盟、非盟、东盟、中东欧国家和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建立区域能源合作平台,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丝路精神”广为传播。
设施联通更顺畅——建成五大油气合作区,稳定运营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中缅油气管道等跨境油气管道,与周边7个国家实现电力联网,更大范围促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为相关国家和地区保障能源安全、稳定能源供应、优化能源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
贸易畅通更深化——能源资源贸易量稳中有升,成为全球能源市场的“稳定器”,深入推进清洁能源产业贸易合作,为全球贡献了70%以上的光伏产能和60%的风电产能,加速了全球能源绿色转型进程。
资金融通更高效——能源投融资水平不断提升,投融资渠道不断拓展,在共建国家积极布局一系列油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投资,带动了当地相关产业及经济社会的发展。
民心相通更真诚——围绕能源可及、增加就业、能力建设等共建国家人民热切期盼的领域,着力打造“小而美”“惠而实”的民生工程,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项目合作,大力支持共建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共建‘一带一路’追求的是发展,崇尚的是共赢,传递的是希望。”回顾“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取得的丰硕成果,章建华深有感触地说,“这根本在于习近平主席登高望远、谋篇布局、定向把舵,凝聚起沿线国家渴望发展的最大共识,回应了沿线国家经济升级的最迫切愿望,提供了能源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的最有效方案。‘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为促进世界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新动能,为推动全球能源治理体系变革提供了新方案,为全球能源市场稳定与供应安全、全球能源转型变革注入了强劲动力。”
乘势而上 建设紧密、绿色、包容的能源合作伙伴关系
从历史深处走来,向美好未来延伸。
千百年来,古丝绸之路见证了沿线国家在互通有无中实现发展繁荣,又在今天见证了各国人民对互联互通的不懈追求。
“习近平主席提出构建全球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强调志同道合是伙伴,求同存异也是伙伴,并亲自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建设,为更多国家和地区参与‘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提供平台,增进理解、凝聚共识。”章建华表示。
2018年10月,在首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上,习近平主席向大会致贺信,提出“能源合作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领域”“推动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会议期间,中国与17个国家共同发布《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宣言》。
2019年4月,在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期间,中国与29个国家共同发起成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并对外发布《“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原则与务实行动》。伙伴关系被纳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联合公报》。
2021年10月18日,第二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举行,“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迎来了新成员国,经全体成员国协商同意,《“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章程》获得通过并正式发布。“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网络正式成立,组建绿色能源、互联互通等7个工作组,形成更为广泛的合作生态。
……
坚持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以推动能源互利合作为宗旨,以促进各参与国在能源领域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为目标,“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朋友圈越来越大,朋友越走越近。
“目前,‘一带一路’伙伴关系成员达到33个,已经成为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成员国数量最多、活动最为丰富、成果最为务实的高质量合作新平台。”章建华表示,要在新起点上同各方继续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为推动建设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作出更大贡献——
建设更紧密的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不断建立健全伙伴关系组织架构,办好“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和“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等旗舰活动,欢迎更多国家、国际组织、智库与能源企业加入,形成更广泛、更有代表性、更富有成效的能源合作平台。
建设更绿色的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制定更有雄心的绿色能源发展规划与目标,充分发挥共建国家在资源、技术、经验、资金、市场等方面优势,营造更具吸引力的绿色能源投融资环境,推动建成一批经济效益好、示范效应强的最佳实践项目,共同做大做强绿色能源产业。
建设更包容的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尊重各国自主选择能源发展的权利和模式。加大在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发挥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资源优势,并推动资源优势更好转化为发展优势,促进就业扩大、经济增长和民生改善。
深耕细作 开创互利共赢能源国际合作新局面
中方发起,世界共享。
十年实践充分证明,共建“一带一路”是中国同世界共享机遇、共谋发展的阳光大道,是通向共同繁荣的机遇之路,是各国共同发展的大舞台,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平台。
根植历史,面向未来。
十年实践也让越来越多的国家感受到,各国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应对此起彼伏的全球性挑战,没有谁能够独善其身,唯有团结合作,整合更多发展资源,才能形成更强大的发展合力。
“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能源国际合作。”章建华指出,当前,国际形势更趋严峻复杂,全球经济复苏仍显脆弱,世界能源供需格局、治理体系面临深度调整,促进世界能源供需平衡、维护世界能源安全,成为各国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紧迫任务。“中国是世界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同时也是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必须展现大国责任担当。要坚持和平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共享发展的理念,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格局,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一方面,要落实全球安全倡议,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按照互利共赢原则开展双多边能源合作,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能源安全格局和治理体系。
要稳步推进能源资源深度合作。深入推进与重点能源资源国互利合作,加强与能源生产国、过境国、消费国协同合作,增强海陆能源运输保障能力,维护四大油气进口通道安全与稳定。要加强能源投资贸易全方位合作。降低能源贸易和投资壁垒,拓展能源进口新渠道,畅通国际能源产供连,实现能源品种和能源来源多元化。要积极推进国际能源安全合作。积极参与全球能源安全规则制定,与世界各国加强能源政策协调,共同建设开放、透明、高效的国际能源市场。要维护能源领域海外利益安全。加强境外重大能源项目动态监测和风险预研预判,规范各类企业境外经营行为,全力保障境外能源资产和人员安全。
另一方面,要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坚持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引领,携手各国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深度参与全球能源产业分工和合作,以中国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培育新动能。
要拓展能源合作新空间。以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为主线,建设运营好“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和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不断拓展与共建国家绿色能源战略对接。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绿色能源合作,推动建成一批经济效益好、示范效应强的绿色能源最佳实践项目。要深度参与国际能源治理,以共同应对气候变化为抓手,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加强能源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加强与主要能源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APEC、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多边框架下,贡献能源转型发展的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时序更替,梦想前行。古丝绸之路上,山间回荡的声声驼铃,大漠飘飞的袅袅孤烟已被刻入历史深处,转换为驰骋不息的能源脉动,跨越山海的万家灯火。
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站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步入下一个十年的新起点上,“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宽阔大道正在脚下延展,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未来,伸向远方。(王怡)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