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11月1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以下决定:
一、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章程》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2012年第二季度召开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第二届会员大会由本届理事会负责筹备和召集。
二、第二届会员大会主要议程:
⒈审议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⒉审议第一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
⒊选举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选举第二届理事会理事;
⒋其他有关事项。
三、为做好筹备工作,拟于2012年3月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主要议程为:
⒈研究和推荐第二届理事会理事、理事长人选;
⒉审议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⒊审议第一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
⒋其他有关事项。
四、考虑协会发展情况,第二届理事会规模适当增加,理事会人数控制在110人以内(其中:会员单位理事100人、政府部门代表10人),常务理事会人数控制在48人以内(其中:会员单位常务理事38人,政府部门代表10人)。新增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采取单位自荐和协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