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协发[2009]8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我国广大核能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核能行业的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及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2009年4月1日)通过的“设立核能行业科学技术奖”的决定,协会秘书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核能行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草案)》(详见附件)。
为切实做好核能行业科学技术奖的设立工作,现就该奖励办法(草案)正式征求您单位意见。请将书面意见或(草案)花脸稿于2009年7月31日(周五)前反馈给中国核能行业协会。
联系人:高玉兰、涂英超(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综管部)
电话:010-88305808,010-88305803
手机:13671149358,13801318708
传真:010-88305800;电邮:cnea@yahoo.cn
此函。
附件:《核能行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草案)》
二OO九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