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答记者问
近日,国务院以国发〔2013〕2号文件印发了《能源发展“十二五”能源科技等17个专项规划以及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具体明确分行业、分领域的发展任务。这些规划绝大部分已经发布。
二、请介绍一下《规划》编制的主要过程。
答: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规划》,是依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十二五”能源规划编制工作,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和提出要求。规划编制期间,我们组织开展了15项重大问题研究,多次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两次书面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和中央能源企业及行业协会的意见,并对《规划》进行了专家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后,又按照会议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目前发布的《规划》。可以说,《规划》的编制过程,是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的过程,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
三、请介绍一下“十二五”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答:“十二五”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源领域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二是推进能源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宽能源领域投融资准入限制,简化行政审批手续,鼓励民间、境外资本参与能源领域投资。三是强化能源行业管理,加强能源法律法规建设,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加强行业标准和统计体系建设。四是加强国际间对话交流与合作,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对“走出去”战略的宏观指导和服务。
六、如何推动《规划》的实施?
答:为推动《规划》贯彻和落实,《规划》明确了实施要求。一是明确目标责任。对约束性的指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逐项分解落实,纳入综合绩效评价考核体系中。二是做好衔接工作。各部门编制的能源相关专项规划、各地方编制的能源规划,以及大型能源价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