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我国核电发展的需要,根据会员单位的要求,在成功举办十七期核能行业质量保证监查员培训班的基础上,协会拟于2012年再举办4期“核能行业质量保证监查员培训班”(即总第十八~二十一期)、1期监查员再培训班、1期主监查员提高研讨班(详见附件一)。参加培训的学员,经考核、考试及资格评定合格者,将由中国核能行业协会颁发相应资格证书。上述培训班由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核电培训中心)具体承办。
请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本单位人员参加上述各期培训班的报名组织工作。
现将报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核电厂营运单位、核工程公司、核工程建设安装单位、核电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保证主管、质量保证监查人员、质量监督员等质量保证专业人员;
再培训是针对已获得由中国核能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应监查员资格证书的学员。
二、培训内容和学时安排
课程内容分为四个模块,共6天,48学时,再培训和提高班分别为4天,详见附件二。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2第一期(总第十八期)培训班时间:2012年4月23日-28日(周一~周六)。4月22日(周日)全天至4月23日上午8:00报到。4月23日8:40正式开课。培训班地点:无锡锦仑大酒店(0510-82715858)。(地理位置见附件三:2012第一期培训班交通指南)。可自行前往,或在报名表中注明需求和其他问题。
其他各期培训班的时间参见培训计划(附件一),(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培训班报名及费用
1. 拟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将报名表(附件四)、学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五)于每期开班前,电邮和传真至联系人。参加2012第一期培训班报名时间截止为2012年4月19日。
2. 每期培训费的标准为3800元/人.次,包括:教材费、资料费、文具、证书等费用,学员可在报到时交现金,也可提前汇款至苏州热工院有限公司核电培训中心,汇款账户为:
开户名称: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苏州市新区支行
银行帐号:1102021109000145924
3.需要“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管相关法规汇编”的学员另付书费,每本100元,报到时现金支付。
4. 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差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2012第一期培训班在无锡锦仑大酒店,标准双人房290元/间.天,请在报名表中说明是单人住(290元/间.天)或二人合住(145元/床.天)。
5. 请参加每期培训的人员,务必提交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
五、联系人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
姜慧银 电话: 010-88305889/13901193026,
苏州热工研究院核电培训中心:
曹振红 电话:0512-68622678/13815251078
黄华玲 电话:0512-68622678/13584860505
传真:0512-68602926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