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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第二届中法核电经验交流研讨会的通知
时间:2015年05月08日 来源:本站 作者:核电评估部 点击量: 分享: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国核电发展形势,加强中法核电经验交流,促进核电安全高效发展,由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与法国核岛设备设计建造与在役检查标准协会共同举办的第二届中法核电经验交流研讨会定于611-12日在苏州召开。届时,将邀请中法两国有关部门、单位的专家和代表作专题报告,欢迎各相关单位积极报名参会。为做好会议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611日(周四)至12日(周五),会期两天(会议日程初步安排详见附件1),610日下午2:00开始报到。

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新城花园酒店,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1号,酒店电话:0512-68182888(交通指南详见附件2,请自行安排交通前往)。

二、会议主要议题

1. 关于役前检查/在役检查/无损检测

主要包括:无损检验能力验证、水压试验前后的无损检验、关于在役检查准则的比较、缺陷检验与评估和处置、中法两国无损检验和在役检查新技术与发展。

2. 关于设备鉴定

主要包括:设计基准和严重事故条件下设备(包括阀门、泵和仪控设备)鉴定及其经验反馈、典型案例分析;

3. 会议将就无损检验和在役检查、鉴定规范和实践中存在问题的交流与研讨。

三、费用

1. 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住宿标准:

东翼:680//间(单间) 728//间(双间)

西翼:368//间(单间) 458//间(双间)

2.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参会代表按1500/人的标准缴纳会议注册费(含会议费、资料费等);非协会会员单位参会代表按2600/人的标准缴纳会议注册费。注册费须在报到时现金支付;

3.政府部门代表、特邀专家、会议报告人免交注册费;

4. 协会核电厂同行评估及经验交流委员会成员单位可申请免除1名参会代表的注册费。

四、请参加本次会议的代表将填写好的第二届中法核电经验交流研讨会报名回执表(详见附件3)于525日前电邮至会务联系人。

五、会议报告人请于522日前将会议发言PPT文稿(中英文对照)电邮至会务联系人。会议全程安排同声传译。

六、会务联系人:

王艳/王奕博(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核电评估部)

电话:010-88305806/5866 电邮:cnea_pg@163.com

 

    专此通知。

 

 

附件:1. 会议日程安排(初步);

      2. 交通指南

      3. 第二届中法核电经验交流研讨会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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