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员单位:
由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组织国内企业参加的首届法国世界核工展于去年在巴黎成功举办,对宣传我国核能行业的发展成就,彰显行业内单位的实力,开拓国际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积极响应中国核电“走出去”的国家战略,为业内单位搭建对外合作的有效平台,经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二届理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牵头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将于2016年6月28日至30日在巴黎召开的第二届法国世界核工展(详见附件1)。
为尽快启动展位预定并及早做好相关参展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展组织方式
经与有关方面协商,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作为该展会在国内唯一的组展归口单位,将负责牵头组织中国核能行业有关企业以国家展团的形式参展。
本次展览在体现整体国家展团风格的基础上,满足各单位的个性化展示需求,在国家展团区域内划分为标摊和特装2种类型的展位。由协会负责整体设计和展台搭建;各单位负责各自展板的个性化设计以及展品运输与布展。
二、 职责分工
(一)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负责:
1. 根据会员单位需求预定展位;
2. 在中国展区内划分展位;
3. 中国展区的整体设计和搭建;
4. 协助参展单位参加展会同期活动;
5. 协助参展单位办理外事有关手续;
6. 安排中国展团工作人员的往返交通与当地食宿,原则上要求参展单位工作人员全部随团;
7. 协助参展企业完成布展和撤展。
(二) 参展单位负责:
1. 申报参展面积;
2. 各自负责参展内容的组织和保密审查,务必避免侵犯知识产权或有争议的文字或展品参展;
3. 各自同指定搭建商沟通展板设计(标摊),或展台设计(特装);
4. 各自同指定运输商办理展品、资料及礼品的运输与报关;
5. 各自办理出国等相关外事手续并领取公杂等费用;
6. 在协会指导下,进行展台布置和撤展;
7. 派专人参加法国核工展参展筹备工作小组。
三、 相关费用
(一)费用构成
参展所需费用主要由场租费、展台设计搭建费、人员费用和税费4部分构成。此外,参展单位如需进行技术推介、广告宣传等活动,另须缴纳相应费用。
(二)费用标准
1. 场租费: 400欧元/平方米(9平方米起定),注册费920欧元/参展商。
2. 展台设计搭建费:标摊1500元人民币/平方米;特装3500元人民币/平方米。该费用为预估价格,实际价格待制定设计方案后确定。
2. 人员费用:约6万元人民币/人(公务舱);约4万元人民币/人(经济舱)。该费用为10天8晚的预估费用,不含技术参观费,最终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
3. 税费:对上述费用协会将按7%收取税费。
其它费:
1. 技术推介会:2300欧元/25分钟。
2. 广告宣传费:
1)核工展新闻通告(Newsletter)广告费:1500欧元/条;
2)在展馆内自取架上放置宣传材料:3000欧元/展期;
3)在展览官网上刊登广告:根据位置及大小收取200欧元-6000欧元不等。
(三)费用支付
场租费须在开展前,全款支付;展台设计搭建费、人员费须在展前支付预付款,展后据实结清。协会将在收到汇款后开具相关发票,并出具结算单。
参展企业根据参展面积、搭建种类、人员数量将相应费用币种汇入以下账号:
单位:中国核能行业协会
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车公庄支行
人民币账号: 4066200001819400002827
欧元账号: 4066200006819400000232
四、 参展申请
请各参展单位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于9月3日前通过传真或电邮反馈至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申请表务必加盖单位公章。
因展位预留时间有限,逾期申请者,不确保有展位。
协会将在收齐汇款后向各参展单位提供参展确认函。根据主办方的有关要求,各单位以收到参展确认函为参展申请成功标志。申请成功后,不得中途退展,否则将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 时间节点
各参展单位请根据以下时间节点开展本年度相关筹备工作:
1. 9月3日前,提交参展申请表、参展人数及联系人信息;
2. 9月底,一次性支付场租费(含注册费);
3. 10月中旬,召开参展筹备工作会,审议设计搭建方案;
4. 11月中旬,确定各单位设计方案;各单位自行联系指定运输公司运送展品;
5. 12月底前,支付设计搭建费。
六、 联系人
张哲,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国际合作部
电话:010-88305850 传真:010-88305825
手机:13263360059 电邮:neworientalspace@163.com
专此通知。
附件:
1.法国世界核工展简介
2.参展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