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官网
当前位置:
old
>
访问量:
政策规划old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45号)(HAF603)
时间:2008年01月09日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点击量: 分享: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已于20071225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第四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11日起施行。
  
  
199566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民用核承压设备焊工及焊接操作工培训、考试和取证管理规定(HAF603)》同时废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  周生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环保 法规 焊工焊接操作工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
  考试内容和方法
  
  第四章
  考试结果评定、证书颁发与管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