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核安发〔2009〕153号
关于批准颁发和换发秦山核电有限公司等单位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关于秦山核电有限公司陈咸荣等操纵人员换发新执照的请示》(秦核安发〔2009〕254号)、《关于秦山核电厂操纵员取照的请示》(秦核安发〔2009〕253号)、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关于秦山第二核电厂操纵人员换发新执照的请示》(核秦培发〔2009〕447号)、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关于秦山第三核电厂7名操纵员换发执照的请示》(秦三核安发〔2009〕240号)、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颁发和换发田湾核电站操纵人员执照的请示》(苏核发〔2009〕307号)、《关于申请田湾核电站第六批操纵员执照的函》(苏核发〔2009〕306号)、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大亚湾核电厂/岭澳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换发的请示》(广核运〔2009〕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审查了秦山核电有限公司等单位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文件,认为周舟等47人具备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批准颁发执照;认为陈咸荣等77人具备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批准换发执照。
其中,大亚湾核电厂张学的操纵员执照、岭澳核电厂王春和王均益的高级操纵员执照、田湾核电厂高小林、刘莹高级操纵员执照和王勇的操纵员执照仅限于模拟机教员岗位工作。
同意秦山第二核电厂于涛同志以秦山第二核电厂高级操纵员身份参加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操纵人员考试。
批准颁发换发执照的操纵人员名单、执照号码和有效期见附件。
附件:1.批准颁发执照人员名单
2.批准换发执照人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环保 核设施 操纵人员 执照 通知
抄送:国家能源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环境保护部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