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的新形势,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面对这样的外部环境,我国核工业该如何适应新形势要求,积极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去,特别是如何发展混合所有制,充分吸收民间优质资本,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改革,是值得深入思考的。
充分认识核工业的产业特性,有助于更加理性地对待深化核工业改革。既不能片面强调其特殊性而不进行市场化、国际化改革,也不能因为要深化改革而不顾核工业的产业特性。我国核工业的产业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核工业是我国战略性高科技产业,具有军民融合的特性。核工业是我国大国地位和综合国力的显著标志,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发展核工业,体现的是国家意志,关系到能源安全,更关系国家安全;核技术军民两用、核产业军民结合是核工业的基本特性,这也就决定了发展核工业政治敏感,系统性强,决策层次高,改革需要国家推动。
核工业是典型的封闭式链式产业,具有产业集中度高的特性。就全球核能利用来说,整个链条是一个自产自销的体系,其最终形成的进入市场的产品是核电。就各个环节来看,各环节的产品配套性强,难以脱离核工业自身市场,发展空间受限,产业经营主体较集中,特别是核燃料工业体系,除美国是分散外,其他主要有核国家均相对集中。这就使其市场化、国际化改革涉及的社会资源和参与范围受到一定限制。
核工业核心技术是买不来的,只能依靠自主创新,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的特性。核技术的研发需要巨大的投入,而且具有极强的专用性。重大技术的自主创新只有在国家支持下,需要保持和发展完整的核技术体系才能完成。这就使得核工业技术研发的进入和退出门槛都较高,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核工业各个环节具有安全要求严格的特性。这关系到一个地方的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安全。因此,核工业的运转需要国家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不能完全依靠市场去解决。
从以上核工业的产业特性可以看到:首先,核工业本身是国家战略性产业,关系到国家安全,那么,其实际运营主体就不易过多。其次,核工业的建设需要巨大的投入,而单纯依靠国家投入可能会越来越显得后继无力,需要发挥市场的融资作用。第三,核技术的高度专用性,某些业务环节对于国防和人民生活的重要性,使得核工业的实际运作需要专业化的企业和人才,以往不涉及核工业的企业很难参与到核工业的实际运作中去。总之,参与核工业实际运作的主体不易过多,应维持在少数几家,而核工业的投资主体可以是多元化的,这也应该是我国核工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一个基本原则。
出于这一原则,笔者认为我国核工业参与市场竞争,发展混合所有制,主要是考虑到吸收来自民间的资本,用于核技术的研发以及核电站的建设和运维等,以往非涉核企业不宜直接参与到核工业的实际运作体系中。而且,由于核工业尤其是核电的高前期投入,也不宜完全放开核工业,形成多家企业竞争的局面。核工业企业应利用改革的有利时机,积极拓展融资渠道,保障资金供应。(作者单位:中国核科技信息与经济研究院 核工业战略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