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三代核电国内发展机遇
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面向低碳清洁发展的能源转型已成为很多国家的能源政策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我国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思想,综合了能源消费、供给、技术、体制和国际合作五个方面,其中能源供给革命的主要任务就是从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转变成清洁低碳、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天然气与核电将迎来更大的发展。
(1)扩大核能利用是我国能源革命的必然选择
《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提出,到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要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要达到15%,清洁能源将成为能源增量主体;到203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0亿吨标准煤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新增能源主要依靠清洁能源;2050年,能源消费总量基本稳定,非化石能源占比将超过一半,清洁能源得到进一步发展。
受资源、地域及送出等条件限制,2014年以来,水电、集中式风电装机的增速呈持续下降趋势,其中水电装机增速年均下降2个百分点,风电装机增速年均下降1个百分点。考虑到水能、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分布和生态环境制约,以及季节性和间歇性发电的特点,为保障能源供给,实现非化石能源占比目标,需要进一步提高核电的比重。
(2)能源需求导致我国核电长远发展装机容量空间较大
《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及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安全为本、节约优先、绿色低碳、主动创新的能源转型战略取向。
随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我国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逐步实现,预计到2030年前后,我国GDP规模将位居世界第一,人均收入进入世界高收入国家行列。根据有关方面预测,我国一次能源需求将达到60亿吨标准煤,电力装机规模接近30亿千瓦,人均电力装机水平达到2千瓦。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以及大气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要求,届时我国非化石能源将提供三分之一左右的电力供应。
考虑到水能、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合理可行发展空间后,核电作为低碳、安全、稳定、经济的非化石能源,可以作为电网发电基荷承担电力负荷增长和替代部分煤电的任务,届时核电装机规模将达到1.3至1.5亿千瓦。
(3)三代核电将在“十三五”后期进入批量化建设阶段
根据《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建成三门、海阳两个AP1000自主化依托项目,建设福清、防城港两个华龙一号示范工程,还要建设石岛湾CAP1400示范工程等一批沿海核电工程。
2017年6月,三门核电站1号机组完成热试,标志机组即将进入带核调试阶段,为后续并网发电奠定了基础。华龙一号两个示范工程和巴基斯坦卡拉奇项目进展顺利,各项工作按进度计划有序推进。CAP1400示范工程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具备了正式开工的条件。预计到2020年,全国核电装机接近5800万千瓦,其中三代核电装机500万千瓦,占10%左右。
2018年以后,我国三代核电具备批量建设的条件,可以简化优化核准流程,加快项目批量开工,让三代核电成为2030年前后我国核电投产和在建的主流,成为实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目标的重要贡献者。预计2030年核电发电量将占一次能源消费的6%左右,占非化石能源的三分之一以上。按照上述分析,今后一个时期每年将开工6至8台三代核电机组的建设。
1.1.2三代核电国外发展机遇
(1)“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核电发展机遇
“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一头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一头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间是发展潜力巨大的腹地国家。沿线60多个国家,总人口约44亿,约占世界的63%;GDP共计约21万亿美元,约占世界的29%,人均GDP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8%。预计2030年前后,全球新建核电机组可能达到200台以上,其中 “一带一路”沿线28个国家规划新建核电机组126台,装机总规模约150GWe(1亿5千万千瓦),这对我国三代核电“走出去”是巨大的利好。
三代核电“走出去”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民生的改善,同时也有利于发挥我国产能的优势及潜力,拉动国内装备制造业发展。核电“走出去”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我国与有关国家开展双边政治、经济交往的重要议题。国家领导人在多种场合亲自推介中国核电品牌,大力推动国际核电项目合作。政府有关部门对“走出去”提供政策保障,支持国内企业以工程建设、设备制造、技术服务等多元化方式参与国际核电项目竞争。
目前,我国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华龙一号”已实现出口且具有竞争优势,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未来的核能发展中充满机会。随着示范工程的开工,我国自主开发的CAP1400也具备“走出去”的潜力。
(2)中国核电的海外竞争比较优势
当前,世界核电市场竞争激烈,美国、法国、日本、俄罗斯等核电大国和传统的核蒸汽系统供应商(NSSS)都在为分到市场份额而竭尽全力。
我国三代核电技术虽然开发和成型的时间较晚,但是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我国核电产业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我国是全球继美、俄、法之后少数几个拥有核电全产业链的国家,不仅可以提供核电设计、工程建设、设备制造、运行维护服务,而且可以提供核燃料供应和乏燃料后处理服务,具有提供“一站式”核电解决方案的能力;二是通过不断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掌握了核电技术研发设计和关键设备材料研制的核心技术,华龙一号、CAP1400等三代技术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三是拥有全球产能最大、成本竞争优势突出的核电装备制造和核电工程建设施工能力,能够支撑国内外10台以上机组的同时建造;四是拥有核电发展的良好实践,核电建造和运行业绩国际领先,核电安全国际口碑良好;五是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了核电学科和专业建设,通过30多年的实践,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高质量的人才与后备力量,为国内核电发展和“走出去”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六是核电作为一张“国家名片”纳入“一带一路”倡议,核电“走出去”得到国家高层及外交、产业、金融等政策支持。
目前华龙一号海外项目已在巴基斯坦卡拉奇开工建设(K2/K3项目),中核集团还与阿根廷签署了重水堆商务合同,签订了出口华龙一号的合作框架。中广核投资参股英国欣克利角C项目,并获得在英国后续的布拉德维尔B项目上采用华龙一号的承诺;还与罗马尼亚签署了《切尔纳沃德核电3、4号机组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及退役谅解备忘录》。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美国西屋公司和土耳其国有发电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启动在土耳其开发建设2台AP1000、2台CAP1400机组的排他性协商,国家核电还与南非签定了CAP1400项目管理合作协议。
1.2.1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存在一定的难度
我国能源和电力供需形势发生明显变化,全国电力供应总体宽裕;国内首批在建三代核电站即将投入运行,但尚未取得运行业绩;福岛核事故对核电的公众接受性带来负面影响。在此背景下,我国自2016年以来未核准新的核电机组开工建设,完成国家“十三五”电力规划确定的装机容量目标(装机5800万千瓦,在建3000万千瓦)存在较大的困难。
1.2.2三代核电发展面临的国际竞争形势
美、俄、法等世界核工业强国,始终把保持核电技术领先地位作为国家的基本战略。美国西屋公司、法国阿海珐公司尽管面临经营财务困境,但没有放弃对国外核电市场的开拓;俄罗斯将VVER系列三代核电站出口视为俄罗斯外交和国内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力量;韩国和日本核电公司也从未缺席过国际核电市场的竞争。随着AP1000、EPR等三代首堆投入运行,国际核电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我国是国际核电市场的后来者,进口国对我国核电技术有一个认识和接受过程。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招标时,对中国核电技术特别提出了需要得到美国、欧洲认证的要求。经验表明,核电市场竞争从来不是核电企业间的单打独斗,而是国家之间综合国力的较量,是政治、经济、外交、技术等全方位竞争的结果。而我国国内自主知识产权三代核电的顺利建设将起到非常重要的工程验证和示范作用。
1.2.3核电装备制造、工程设计建造企业和首批依托项目的经营状况堪忧
福岛核事故以来,我国新开工核电项目出现较大起伏,特别是近两年无新项目核准,导致核电装备制造企业、核电工程公司、施工安装单位普遍出现产能闲置,核电业务板块经营困难的状况。其中,国内两大重机企业和三大发电设备制造集团由于开工项目少,一半以上产能处于闲置状态;没有资金实力进一步开展自主研发和再创新;人才队伍不稳定,对我国三代核电的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在核电业主方面,国内目前在建的三代核电首批项目(AP1000、EPR、华龙一号)都承担了技术验证和工程示范的任务,其工程造价中包含了大量的研发投入,有的项目还承担了技术引进费用,需要后续项目分摊相关研发投入。
综上所述,尽快核准三代核电的开工建设非常迫切,对于促进我国核电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2.4核电公众宣传与沟通工作薄弱
我国对核电的公众宣传和科普教育工作起步较晚、覆盖程度较低。福岛事故后,由于媒体对核电的正面舆论宣传和引导不足,少数人及部分机构过度渲染核污染和核威胁,使民众对核电发展产生疑虑。同时,思想学术界、政策研究界对核电发展的战略价值与核安全的认知参差不齐,对我国核电发展存在争议,特别是一些非科学、非理性、存在明显价值立场偏颇和代言某些利益倾向的反对核电激烈言论,在各种场合上频频出现,试图干预国家对三代核电发展战略机遇期的把握,不仅对社会公众的核电认知度和接受度产生了非常恶劣影响,也直接影响了我国核能产业规划布局和核电健康可持续发展。面对变化的公众舆论环境,在努力提高安全水平、推进科技持续创新的基础上,政府、行业和社会都需要深入研究公众对风险的认知规律,加强涉核正面宣传和核电企业形象建设,主流媒体应加强涉核科普教育,提高公众对核电的科学、理性认知态度和接受度,核电项目应进一步加强向公众开放并建立公众的参与机制。
2.1 三代核电与国家能源安全
根据《BP世界能源年鉴2017》的资料,2016年核能发电量占全球发电量10.6%,仍然是世界主力电源之一。法国、英国、美国、俄罗斯的核能发电量占比分别为72.3%、20.4%、19.7%和17.1%,而中国仅为3.6%。而从中国的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看,煤炭占比62%,石油占比19%,水电占比9%,天然气占比6%,可再生能源占比2.8%,核电占比仅为1.6%。中国核能发电量和一次能源占比均显著低于世界大国水平。
根据EIA的预测,2016年中国石油进口依存度达到65.4%;预计2020年将超过70%,天然气进口依存度40%以上。过分依赖进口的能源结构,特别是供给无法保障的进口,影响着国家能源供给安全。因此发展三代核电,减少国家能源对于油气进口的过分依赖,通过能源多样化增强能源供给安全,是我国能源安全的必由之路。
另一方面,由于核燃料能量密度高且存储容易,一座百万千瓦级的核电站,每年只需消耗30吨低浓铀原料,而同级别的火电站需要300万吨原煤。根据核电站燃料运输储存量小的特点,可以通过在国际市场天然铀价格适宜时加大收储的方式保障核燃料的长期供应,因此从燃料取得、运输和储存方面看,核电在能源供应安全性方面具有优势。
2.2 三代核电与我国军民融合发展
核工业和核科技具有十分鲜明的军民融合特点,核电发展不仅能有效促进本国核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且可以为保持和提升国家核工业能力建设,增强国防实力提供重要平台。
当前,我国核工业正处于由大到强的关键时期。三代核电作为国内民用核技术发展的主要载体,在“军民融合”的国家战略布局中承担重要角色。三代核电的发展可以拉动我国核工业全产业链发展,带动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提升国家基础工业水平。发展三代核电对于在和平时期保持和提升核工业水平和能力,实现我国从核大国向核强国转变,保障国家总体安全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3 三代核电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
国际经验表明,国家间的核能合作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政治和外交意义。
核电建设周期长,运行时间更长,相关国家间的合作是长期的。核电项目从洽谈、签订合同,到完成建设,最少需要10年。建成以后核电机组运行时间一般为60年,延寿改造后运行时间可能延长到80年。如果加上退役、乏燃料处理等,核电项目整个寿期接近100年。核电合作可以称之为百年合作。核电合作在政治上敏感,建设成本巨大,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只有相互信任的国家才会开展合作,同时通过核电合作也可以有效发展两国关系,促进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合作。
当前,国际核电市场竞争激烈,俄、法、美等传统核电强国不断抢占市场,韩、日等国也在加紧推销它们的核电技术。核电市场竞争不是简单的商业行为,而是国与国之间政治、经济、外交等综合实力的竞争。目前各国在核能产业链方面的合作,多是建立在政治外交和战略性盟友基础上的伙伴式合作。这种跨领域、多层级的战略性合作和互惠关系依然是未来核电等大型项目国际市场开发的主流。
推动中国核电“走出去”,落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仅可以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也能发挥我国产能的巨大潜力,有利于我国装备制造业产能的释放。核电“走出去”可以带动大量高附加值机电产品走出国门,改善我国出口贸易结构,提高中国的国际声誉与影响力,有力地支撑国家“一带一路”倡议。
加快发展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是减少污染排放、实现环境治理的必然选择。2017年,我国太阳能和风电的装机容量分别为1.3亿千瓦和1.64亿千瓦,占全国电力装机容量的7.3%和9.2%,但太阳能和风电的设备利用小时数低,发电量分别为967亿千瓦时和2950亿千瓦时,分别仅占全国总发电量的 1.5%和4.5%。核电运行可靠性高,设备利用小时数高,无温室气体排放,可以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和减少大气污染。我国目前温室气体年排放量高达100亿吨以上,要完成向国际社会承诺的 2030年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的目标,发展三代核电是现实可行的选择。
2017年,中国核电发电量2481亿千瓦时,与同等燃煤发电量相比,实现了一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亿吨。根据测算,2030年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有可能达到60亿吨,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达到20%,相当于12亿吨标煤。2030年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预计总装机12亿千瓦,其中核电装机1.5亿千瓦,占非化石能源发电总装机的12.5%,但发电量可以占非化石能源的30%以上。届时核电年发电量将达到约1万亿千瓦时,占中国全社会总发电量的10%左右,相当于替代了3.4亿吨标准煤的燃烧,每年能够减排9亿吨以上的二氧化碳和大量的固态、气态污染物,将为国家环境治理和绿色中国建设作出巨大贡献,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有助于我国“青山绿水”环境治理目标的实现。
中国企业自主开发的三代核电技术,形成了大量的自主知识产权,极大促进了核电研究设计、装备制造、以及相关领域科技实力的提升,为新一代核电技术研发和国内其它工业领域的科技进步提供了重要支撑。
(1)基础材料:三代核电建设带动了核燃料包壳用的耐高温高压锆合金材料、核级非核级焊接材料、耐腐蚀材料的国产化自主化,填补了国内基础材料领域的空白,也为其它领域的工业化应用创造了条件。
(2)加工工艺:三代核电发展解决了我国大型锻件制造技术、高精度加工技术、自动焊技术等一系列长期困惑我国制造业的难题,对提高我国装备制造业的能力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3)设计技术:三代核电设计中关于系统重要管道破前漏(LBB)的概念及相关技术可推广应用到其它行业中。
(4)检测技术:三代核电研发的堆芯及主系统关键参数检测技术具有先导性、前瞻性,引领了特殊复杂环境下检测技术的发展,可以在其它工程中推广应用。
(5)项目管理:作为全球最复杂的大型项目,核电项目建设周期长,参与方多、接口复杂,计划控制难度大,在核电项目管理中取得的经验和技术突破,对于其它大型复杂工程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6)软件开发:三代核电研发中形成的大量技术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涉及仪控技术平台、核电站数字化仪控系列产品、核电设计软件包、核电设计验证软件等诸多领域,不仅满足了人才培养和技术积累的要求,也有力地促进了国家整体科技实力的提升。
核电设备制造业,是资金密集(设备投资占核电站总投资的50%左右),技术密集(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技术含量高),产业关联度高(涉及上下游几十个行业)的产业,核电设备制造业可以代表一个国家装备制造业的最高水平。第三代核电发展对国家高端制造业的拉动明显,对促进我国装备制造业发展和技术升级换代起到十分重要作用。
我国自岭澳二期开始,大力推进核电设备的国产化攻关。经过不懈努力,设备国产化率从早期大亚湾建设时的1%提升到目前的85%,形成了设备产业链集群。在三代核电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国装备制造企业在吸收消化国外先进技术基础上,积极开展三代核电设备的研发,制造技术持续创新,重大核心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大大提升了我国高端装备制造的能力和中国自主品牌的影响力,为我国装备“走出去”奠定了雄厚基础。
在国务院制定的《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中,把“开展大型先进压水堆核岛设备、常规岛设备、关键泵阀、关键核级材料、关键仪表和系统,以及智能化核电装备的技术攻关,”作为国家高端制造业未来发展一项重点任务,鼓励核电项目采用自主研制的设备和国产化材料。在该实施方案中,提出“到2020年,完成各种关键核电设备和零部件自主研制,开展试验示范,进一步提升自主装备技术水平;到2025年,技术水平达到世界先进,全面掌握关键零部件和材料,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具体而宏伟的目标。该目标的实现需要三代核电批量化建设作为载体。
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时期,经济转型和能源结构优化的任务十分艰巨。在未来的能源发展战略中,低碳发展、绿色发展将成为主旋律,可以预计能源供应的增量部分将来主要依靠可再生能源和核能。
尽管近年来太阳能、风能的开发增长迅速,但我国电力生产中仍有71.79%来自煤炭,煤炭在电力生产中占比仍然偏高。煤炭消费产生的SO2、NOX、CO2、烟尘等污染物,形成酸雨和温室效应,降低空气质量,不利于生态环境。我国电力对煤电的依赖度过大,是当前的主要矛盾之一。
从煤炭的替代分析,中国石油、天然气的进口依存度过高,天然气发电的发展空间受到资源的限制,相当比例天然气装机适宜于调峰运行。而我国剩余水电可开发容量已仅剩约2亿千瓦,其开发难度与造价也日益增加。核电正好弥补了其它能源的不足,发展核电是我国替代化石能源和改善能源结构的重要途径。
除了绿色、低碳的特点和稳定可靠的优势外,核电在经济性方面也有一定的竞争力。目前我国在运的二代和二代改进型核电上网标杆电价基本与煤电上网电价持平,低于需要国家补贴的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
核电发电成本的大部分是一次性投资的折旧费用和财务费用,日常运行所需的燃料费、人工费、运行维护费比较低,即便在包括了乏燃料后处理、废物处理费用和核电站退役的费用后,合计不足发电成本的40%。而煤电的燃料成本占发电成本的60%以上。今后西部水电随着开发难度加大和单位千瓦投资的增加,新增水电站上网电价预计将普遍超过现行的核电标杆上网电价。从比较分析与长周期看,核电成本具有一定的优势。
我国三代核电技术不仅提升了核电机组安全性,同时兼顾了经济上的竞争力。三代核电技术将电厂设计寿命延长至60年,电厂的可用率提升至90%以上,同时通过延长换料周期、提升机组容量、提高核电设备国产化率、降低建造成本等措施进一步降低运行费用及造价,保证核电机组有较高的经济性。初步测算,我国三代核电进入批量化建设阶段后,国内核电机组造价可以控制在16000元/千瓦左右(按不变价测算),与计入环境成本后的火电电价相比也具备潜在的竞争力。
根据核电的固有技术特性,全球主要核电国家都将核电定位为电网基荷电源,电网优先消纳核电,尽可能保证核电机组按最大发电能力稳定运行,以提高核电站的运行安全性,同时避免因低负荷运行产生的核燃料利用不充分浪费资源问题,这也是保证核电机组电价竞争力的关键性因素。从国外核电机组的运行情况看,设备利用小时数通常都保持在7000小时以上,负荷因子超过80%。根据IAEA统计,核能发电占比较高的法国(占73%)、韩国(占34%)、美国(占19%)2015年核电机组的年负荷因子平均分别为75%、85%及90%。法国因为核电占比太高(70%以上),核电机组适当参与负荷调整,因此年负荷因子相对较低。这些国家的核电上网电价相比其它类型电站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对稳定电网的整体电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核电产业走出国门已经成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重点合作领域之一。核电项目投资大、周期长,核电出口对国内产业的拉动效应明显。
以出口华龙一号为例,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建安施工、技术支持均由我国提供,单台机组需要的8万余台套设备及其服务由国内200余家企业提供,可创造约15万个就业机会。出口价格约300亿元人民币。加上数十年的核燃料供应、相关后续服务,单台机组全寿期产值可以达到约1000亿人民币,可以有效带动国内一大批设计、设备制造、建安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对拉动我国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作用十分明显。
随着国内三代核电建设的完成和运行经验的积累,三代核电机组将成为中国核电出口的主流产品。其中,华龙一号按计划将于2020年建成,2025年前后可能在海外开工建设一批华龙一号项目,包括: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站5号机组、巴基斯坦穆扎法尔格尔核电站、阿根廷阿图查核电站、英国布拉德维尔B核电站、罗马尼亚切尔纳沃德核电站等。CAP1400国内示范电站建成以后,预计落户海外的项目2030年左右有望开工建设。
核电“走出去”不限于核电站产业链,也可以带动国内核燃料供应、工程机械企业等“走出去”。以中广核纳米比亚湖山铀矿为例,在投资总额约20亿美元的湖山项目,集聚了中国广核集团、中国核建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电建集团和中冶集团等多家大型央企。中国企业合同总额约为27亿元,其中矿建施工14亿元,设备供货13亿元,带动了3台套330吨大型矿用卡车首次出口海外市场,下一步还将继续采购20多台,为中国企业走向海外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此外,中国与俄罗斯、法国等核电强国正在积极探讨共同开发第三方市场,以及在土耳其、保加利亚、约旦等核电项目上的合作,也在研究通过股权并购、工程总承包、战略投资等方式与斯洛伐克、西班牙、荷兰等国开展核电建设、核电站运营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核电领域的国际合作,可以充分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取得“双赢”的结果,同时也可以带动和扩大中国与核电相关产业的产品出口。
核电是资金密集、技术密集、人才密集的特大型项目,也是可持续发展的“百年工程”。核电项目从开始准备到最终退役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前期准备阶段,从项目启动到厂址准备,大概要5-10年,投资约10-20亿元人民币。第二阶段是工程建设阶段,从核岛筏基浇灌第一罐混凝土(FCD)至项目竣工验收,大概要5年,一个2台百万千瓦级机组的核电项目的投资大约为400亿元人民币。第三阶段是核电厂生产运营阶段,从机组建成发电到退役,寿期60年以上,年发电收入近100亿元人民币。最后是退役阶段,退役和废物处理要10~20年甚至更长时间,退役基金约为固定资产投资的10%。一个核电项目,从前期启动到后期退役,全周期约100年、甚至更长时间,资金流前后达几千亿元人民币,可以持续拉动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核电项目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
核电项目通常选址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项目开工以后,需要在厂址附近修桥铺路、开展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通路、通水、通电及通讯,同时通过税收、就业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浙江秦山核电9台机组投运后,每年缴纳各种税费约30亿元。截至2016年底,秦山核电已累计缴纳国税294亿元、地税44亿元、教育附加费9.46亿元。除税费外,秦山核电支持海盐社会事业建设资金已累计超过7亿元,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助学、扶贫、文化卫生事业等。
广东大亚湾核电基地累计缴纳各项税费391亿元(至2013年底),其中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为154亿元。
二是核电项目促进了地方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核电产业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核电为当地带来人才汇集、先进技术和可供共享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在拉动当地经济、优化区域能源结构的同时,带动了地方产业升级。
除国内两大重机和三大发电设备制造集团已布局核电主设备制造基地外,核电产业链可以形成聚集性效应,形成为核电产业配套的产业园区,最大限度地发挥区域优势。目前已经建成的核电产业园有南京滨江核电装备科技产业园、江苏靖江核电配套产业群、上海核电产业群、烟台核电产业园和海阳核电产业园,带动了地方材料、机电、电子、仪表、冶金、化工、建筑等高技术产业发展。
以秦山核电站为例,2012年6月,海盐依托秦山核电基地建设中国核电城,目前已经入住核电关联企业76家,引进核电产业项目60多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10多亿元。
十九大报告明确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及其“两步走”战略安排。建议以“核电强国”为战略目标,着手研究制定我国《2035年核电发展总体战略》和2050年核电发展展望,使之成为国家战略,通过明确我国建设“核电强国”的各项阶段性目标,强化科技创新机制,发挥我国的制度优势,抓住机遇实现超越,科学引领我国从“核电大国”走向“核电强国”。
根据十九大报告确立的蓝图,到2035年我国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目标,能源结构的优化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其中增加核电比重是减排二氧化碳的主要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核电设备制造施工能力和核安全保障水平,同时避免核电设备制造业大起大落,建议今后每年新开工和投产8台左右三代核电机组,到2030年我国在运在建核电装机达到1.5亿千瓦左右。
当前,华龙一号自主化核电示范项目进展顺利,AP1000核电依托项目已经具备装料试运条件,着手启动后续三代核电机组批量化建设的时机成熟,建议尽快核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CAP1400自主化示范项目的开工建设,力争实现2020年核电装机5800万千瓦、在建3000万千瓦的“十三五”核电发展规划目标。
建议给予核电一类优先发电的政策,采取措施进一步明确核电按承担电网基本负荷方式运行,以充分发挥核电减排作用。对三代核电依托项目和示范工程,应按照首台套政策给予支持。
目前我国正处于核电发展的重要时期,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应共同努力,加强核电公众沟通,强化主流媒体的科学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帮助公众建立科学理性的核安全观,提高核电的社会接受度。同时应依法严格保护核电开发厂址。
我国自主三代核电正处于向国际市场发展的起步阶段,要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市场开发和布局,形成举国合力支持核电“走出去”。政府在外交、投融资、政府担保等方面共同发力,统一联动,对核电“走出去”给予重点支持。依托自主三代核电批量建设,研究编制自主三代核电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探索建立三代核电“走出去”的国家联队形式,提高我国自主三代核电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