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令
部令 第44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已于2016年12月27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部长 李干杰
2017年6月29日
其中关于核与辐射部分摘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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