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了《中国核能发展报告(2022)》蓝皮书。报告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核能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取得一系列瞩目成就。
一是全面跻身世界核电大国行列,核电安全运行业绩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截至目前,我国商运核电机组53台,是2012年的3.5倍(2012年底,15台),总装机容量5560万千瓦,是2012年的4.4倍(2012年底,1260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23台,总装机容量2419万千瓦,在建规模继续保持世界领先,在运在建核电装机容量居全球第二。核电发电量在当前我国电力结构中的占比达到了5%左右,较十年前的约2%有了大幅度提高。自1991年我国首台核电机组并网发电以来,核能累计发电量已超过3.3万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4亿吨以上。
2012-2021年全国商运核电机组装机规模情况
我国核电发展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十年来,核电生产运行保持着良好的安全业绩。从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二级及以上的运行事件。与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WANO)明确的性能指标对照,2021年我国有34台机组的综合指数为100(满分),占我国核电机组总数的70%(2021年,我国综合指标满分比例是世界平均水平的7倍),占世界满分机组(77台)的44%。我国核电机组的WANO综合指数满分比例和WANO综合指数平均值均高于美国、法国、俄罗斯等主要核电国家,核电安全运行业绩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二是率先实现由二代向自主三代核电技术的全面跨越,先进核能技术研发示范取得重要突破
通过全面加强核电自主创新,实施国家核电科技重大专项,我国核电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压水堆“华龙一号”、“国和一号”国产化品牌,具有四代特征的高温气冷堆、快堆,以及小型模块化反应堆等先进核电技术。
2022年3月25日,我国自主三代核电华龙一号示范工程第2台机组——中核集团福清核电6号机组正式具备商运条件
2021年以来,“华龙一号”国内外首堆相继投入商运,实现批量化规模化建设,标志着我国真正自主掌握了三代核电技术,商业化核电技术水平跻身世界前列。与此同时,大型先进压水堆重大科技专项“国和一号”示范工程建设进展顺利,预计2023年底建成投产。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已于2021年内成功并网发电,成为全球首个并网发电的球床模块式高温气冷堆。中国示范快堆1、2号机组于2017年、2020年先后开工建设,预计“十四五”期间建成投产,将为使用MOX燃料的钠冷商业快堆的发展奠定基础。多功能模块化小型堆“玲龙一号”示范工程开工建设,陆上小型压水堆及海洋核动力平台的研发持续开展;液态燃料钍基熔盐实验堆工程建设正在稳步推进,铅基快堆等研发取得重要进展。
2021年12月20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1号反应堆完成发电机初始负荷运行试验评价,首次并网成功。
在聚变堆研发方面,世界首个全超导大型托卡马克装置东方超环(EAST)不断刷新在1亿度超高温度下运行时间记录,新一代“人造太阳”装置中国环流器二号M(HL-2M)装置建成并实现首次放电。
三是自主化、国产化水平稳步提高,核能产业链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通过自主研发和国产化攻关,我国全面掌握了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保护控制系统和核级焊材、核级密封件等关键设备、材料制造技术,形成了每年10台/套左右的百万千瓦级压水堆主设备制造能力,自主三代核电综合国产化率已达90%以上,核心技术、重大装备已不受国外制约。
核电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施工建造能力持续提升,全球三代核电技术AP1000首堆、EPR首堆相继在我国建成投产,成为全球典范,工程建造技术水平保持国际先进行列,具备了同时建造40余台核电机组的工程施工能力。
2018年6月30日4时48分,AP1000三代核电全球首堆——中核集团三门核电1号机组首次并网成功。
在核燃料循环领域,铀矿勘查技术水平持续提升,第三代先进采铀技术在北方砂岩型铀矿山获得应用,具备了万吨级铀纯化转化能力,铀浓缩离心机实现了升级换代,核燃料加工制造能力满足国内各种堆型需要,自主CF3燃料组件完成批量化制造,N36锆合金包壳材料实现批量化应用,MOX燃料元件、耐事故燃料元件、环形燃料元件研发有序开展,乏燃料后处理科研工作积极推进,中低放废物区域处置稳步推进,集中共享处置取得突破,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地下实验室项目开工建设。
四是核能国际合作持续深化,核电“走出去”成果丰硕
核能国际合作持续深化。中俄核能合作不断拓展,中俄核能合作田湾核电站和徐大堡核电站项目2台机组投产、4台机组开工建设。中法核能合作继续深化,除台山核电项目2台机组投产外,中法还开展了大型商用乏燃料后处理厂项目和英国新建核电项目等相关合作事宜。核能产业链国际合作持续推进,投资建成纳米比亚湖山矿、控股纳米比亚罗辛矿,进一步提升了我国核电铀资源的保障能力;中哈合作建设的哈萨克斯坦200吨AFA-3G压水堆核燃料组件厂建成投产。
2021年5月19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通过视频连线,同俄罗斯总统普京共同见证两国核能合作项目——田湾核电站和徐大堡核电站开工仪式。
核电“走出去”成果丰硕。我国自主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机组出口取得重要进展(巴基斯坦K2、K3、C5, 阿根廷阿图查核电三号机组),其中巴基斯坦K2、K3项目已建成投产。同时,“华龙一号”英国通用设计审查(GDA)工作已于2021年全部完成。此外,我国企业还积极推进与南非、土耳其、约旦、保加利亚、捷克等国家新建核电项目的投资合作。
五是我国涉核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核安全领域的顶层法律——《核安全法》于2017年发布,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核领域基础性法律《原子能法》已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政府部门核领域管理规章制度不断健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六是双碳目标下核能已成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选项。
为适应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发展要求,支撑我国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综合各机构的预测,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将需要保持每年8台左右核电机组的核准开工节奏,核电装机规模将进一步加快扩大,发电量将大幅增加。到2030年,核能发电量在我国电力结构中的占比需要达到10%左右,与当前全球平均水平相当;到2060年,核能发电量在我国电力结构中的占比需要达到20%左右,与当前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相当。
《华龙系列用户要求文件》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还发布了《华龙系列用户要求文件》完整地阐述了采用华龙系列技术的核电站是什么样的一种核电站,应达到什么样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指标和水平,在设计、建造和运行中应满足什么样的技术和管理要求。该文件的发布填补了我国核电用户要求文件的空白,为华龙系列核电技术的持续改进和后续机组的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和方向指导,助推华龙技术“走出去”、推进核能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