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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




           最终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的人员。无论关键敏感设备在大修或日常的维修、检查、
           试验、改造或其他阶段,设备负责人始终都要对他所负责的关键敏感设备予以关
           注。此外,他还起到对设备上的重要活动进行跟踪和监督的作用。



           3.3  作业负责人制度


               作业负责人是指有权限、有能力带领人员在设备上开展工作的人。这些工作
           包括维修、改造、检查、试验等。由于作业负责人是直接在设备上开展活动的人,他
           们的行为和作业结果将直接与关键敏感设备的性能状况和可靠性有关。他带领作

           业组负责完成关键敏感设备上的各类作业和任务,保证设备作业的质量。


           4  关键敏感设备管理要求的建立


               在涉及关键敏感设备管理的各个方面,均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要求,这包含:

               1)关键敏感设备管理的政策及管理要求;
               2)关键敏感设备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及运作;
               3)关键敏感设备与部件的识别;

               4)关键敏感设备的性能监测与评估;
               5)关键敏感设备数据信息及维护;

               6)关键敏感设备及部件的采购控制;
               7)关键敏感设备 / 部件的验收、保养与维护;
               8)关键敏感设备相关活动人员的资格要求;

               9)关键敏感设备上作业的控制;
               10)关键敏感设备相关的专用设施和工器具管理;

               11)关键敏感设备的缺陷处理。
               上述管理要求或相关导则,基本覆盖了核电厂在关键敏感设备管理上的主要
           活动。上述管理要求或导则可以单独建立,也可以合并在原有的管理规程或作业

           指导中,作为其中的某一章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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