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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 环境保护部公告
《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分类 2016 年第 48 号
原则与基本安全要求
(试行)》的通知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
国环规辐射〔2016〕1 号 价技术导则 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
式和内容》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理条例》,完善我国核燃料循环设施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
的法规体系,强化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分类 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范
管理,我部组织制定了《民用核燃料循环 核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批
设施分类原则与基本安全要求(试行)》。 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电厂环境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影响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为国家环境保
护标准,并予发布。
附件: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分类原则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与基本安全要求(试行)(略)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电厂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HJ 808-
环境保护部 2016)。
2016 年 6 月 13 日 该标准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
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
查询。
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核设施环境
保护管理导则——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内容和格式》(NEPA-RG1,1988)停
止实施。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6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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