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行业智库丛书 (第二卷)
6 相关建议
一是建议将核电作为基荷电源发展,确保核电发电能力得到充分利用。将核
电列入一类优先发电调度顺序,明确核电满发带基荷运行政策,出台核电电量全额
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
二是建立合理的电价政策。建议核电价格不随煤电价格联动而调整,现有核
电标杆电价政策不变,核电标杆电价保持 0.43 元 /(千瓦时),在运核电机组已批
复电价维持现有水平不变。对于承担核电技术引进、自主创新、重大专项设备国产
化任务的首台或首批核电机组或示范工程,按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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