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5 - 中国核能核能年鉴2017.in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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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须适当考虑核动力厂布置、设备布置、以                      的特性进行验证和确认(包括使用模拟
                 及包括维修程序和检查程序在内的有关程                      机),以确认操纵员确需采取的动作,并

                 序,以便于在核动力厂各种状态下运行人                      确认这些动作能够正确执行。
                 员和核动力厂之间的互动。                                5.7 其他设计考虑
                     5.6.1.5 人机接口的设计必须能按照决                   5.7.1 多机组核动力厂的安全系统和
                 策所需时间和行动所需时间给操纵员提供                      用于设计扩展工况的安全设施

                 全面且易于管理的信息。向操纵员提供的                          5.7.1.1 多机组核动力厂中的每台机
                 用于决策和行动所需的信息必须简洁明了                      组,必须具备各自的安全系统和用于设计
                 且无歧义。                                   扩展工况的安全设施。
                     5.6.1.6 必须向操纵员提供能够进行下                   5.7.1.2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性,设计应

                 列工作的必要信息:                               适当考虑允许多机组核动力厂各机组间相
                     (1)评估核动力厂在任何工况下的                    互连接的手段。
                 总体状态;                                       5.7.2 含有易裂变或放射性物质的系
                     (2)在系统和设备规定的参数限值                    统

                 (运行限值和条件)内运行核动力厂;                           核动力厂中所有可能含有易裂变或放
                     (3)确认启动安全系统所需的安全                    射性物质的系统的设计,必须能够:防止
                 动作在需要时自动触发,且相关系统按预                      可能导致放射性不受控制地向环境释放的
                 期要求执行功能;                                事件发生;防止出现意外临界和过热;保

                     (4)确定手动启动特定安全动作的                    证放射性释放量在正常运行工况下保持在
                 必要性和时间。                                 允许的排放限值内,在事故工况下保持在
                     5.6.1.7 在适当考虑可用时间、预期工               可接受的限值内,并可合理达到的尽量
                 况和操纵员心理压力的情况下,设计必须                      低;便于减轻事故的放射性后果。

                 有利于操纵员动作的成功执行。                              5.7.3 用于热电联产、供热或海水淡
                     5.6.1.8 必须把对操纵员在短时间内进               化的核动力厂
                 行干预的需求降至最低,并必须证明操纵                          与热利用装置(如区域集中供热)和
                 员有足够的时间作出决策和采取行动。                       /或海水淡化装置连接的核动力厂的设计,

                     5.6.1.9 设计必须能够保证当某一影响               必须能够防止在运行状态和事故工况下放
                 核动力厂的事件发生后,控制室或辅助控                      射性核素从核动力厂迁移到海水淡化装置
                 制室以及通往辅助控制室的通道的环境条                      或区域集中供热装置。
                 件不会损害运行人员的防护和安全。                            5.7.4 撤离路线

                     5.6.1.10 运行人员的工作场所和工作                   5.7.4.1 核动力厂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
                 环境的设计必须符合工效学概念。                         的撤离路线。这些路线必须具有持久醒目
                     5.6.1.11 在适当阶段必须对人因有关               的标识,并配备可靠的应急照明、通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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