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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行业智库丛书 (第三卷)








            关于加强核电稀缺厂址资源保护的提案





                                            王明弹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投国核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近年来,能源结构的不合理导致的温室效应、持续雾霾等环保问题日益突出,

           我国以化石燃料为主的能源结构已经难以为继。核电作为清洁、稳定、高效的非化
           石能源,是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

           现实需要和必然选择。同时,建设核电在推进能源供给侧改革、应对气候变化、促
           进军民融合、推动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等方面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战略作用。
               尽管我国地域辽阔,但符合大型核电厂建设要求的厂址资源非常有限。优良

           核电厂址资源已经十分稀缺,是难得的战略资源,从国家长远利益出发,必须得到
           有效保护。
               2018 年 1 月,我国颁布实施了《核安全法》,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应当对国家规划确定的核动力厂等重要核设施的厂址予以保护,在规划期内
           不得变更厂址用途。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缺乏具体实施办法,厂址保护工作难以
           得到有效落实,对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制止。一些地方政府以建设开发区、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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