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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行业智库丛书 (第二卷)




               但是,目前我国尚未建立针对高温气冷堆技术完整的核安全法规体系,我国核
           电法规标准滞后于核电技术创新步伐。



           1  亟需建立健全高温气冷堆核安全法规体系


           1.1  亟需建立健全适用于高温气冷堆特点的法规体系



               高温气冷堆是第四代先进反应堆技术,其固有安全性确保“堆芯不会熔化”,
           在任何事故情况下 , 都不会发生堆芯熔化和放射性物质大量释放的严重后果。而

           且,在事故情况下完全可以靠环境的空气进行堆芯的冷却,绝对不会出现公众担心
           的类似福岛核事故向大海排放带有放射性冷却水的问题。这一固有安全性符合全
           球最高核安全标准的要求,可以有效消除公众对核电安全的疑虑,受到国际上的广

           泛关注。
               因此,应加快建立适用于高温气冷堆自身特点的核安全法规体系。


           1.2  高温气冷堆国内外推广亟需建立健全法规体系


               20 万千瓦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作为全球首堆,已完成全部关键设备的 1:1 验

           证试验,解决了影响工程建设的所有技术难题,2018 年下半年将启动工程调试,
           预计 2019 年建成投产。
               60 万千瓦高温气冷堆国内外推广取得重大进展。在国内,浙江三门、广东百

           安、福建万安、江西瑞金等多地开展了项目厂址开发工作,不同程度地完成了项目
           初可研、可研等工作。面向国际,由于高温气冷堆的特点和优势明显,特别受到沙

           特、印尼等“一带一路”沿途国家和地区的广泛欢迎。在习近平主席两次见证下,
           中沙两国签订了关于高温气冷堆的合作协议,标志着我国第四代核电技术高温气
           冷堆得到国际市场越来越高的认可。

               当前,20 万千瓦示范工程和 60 万千瓦高温气冷堆选址工作仍遵照执行目前
           的压水堆技术有关要求,有限制发展区域和场外应急等要求。这样不利于发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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