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20 - 智库丛书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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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能源消费总量的半数以上。其次,双碳目标下,核电是目前惟一可以大规模替代
煤炭为电网提供稳定可靠电力的电源;再次,目前我国核电站都分布在沿海,相对
于其他国家而言,后续内陆有较大回旋空间。
2.2 内陆核电建设的可行性
一是选址内陆政策恰逢其时。2021 年 3 月 5 日的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国
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 2021 年重点工作提出,在确保安
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根据核电发展规模目标,合理安排核电建设时序。
统筹兼顾区域发展、能源供需、发电成本、环境保护等因素,按照“先沿海后内陆”
的核电开发建设总体原则,优化核电在全国的发展布局。稳妥推进内陆核电项目
的前期准备,在电力负荷较大、电网安全运行枢纽地位重要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
源资源匮乏的省份适时重启内陆核电示范项目的建设,为内陆核电的健康发展探
索道路、积累经验。二是选址内陆核电技术有充分保障。目前核电技术主要经历
四代,三代核电技术的规模化建设和四代核电技术特点的堆型开发,标志着中国核
电技术进入世界第一梯队,三代核电技术是后续建设的主要堆型,其安全等级和放
射性包容又有了新的提升,具备了在内陆安全发展核电的技术水平。三是选址内
陆安全有充分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理性、协调、并进”的中国核安全观,
强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发展核电。2017 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
法》,依法治核更加完善。中国核电秉承“追求卓越、超越自我”的核心价值观,
出台《中国核电卓越核安全文化的十大原则》,设立核电运行研究院、WANO
上海中心,核电运行业绩保持了良好的纪录。2020 年中国核电 15 台机组获得
WANO 综合指数满分评价,运行成绩排在世界运行核电机组前列。从安全管理
体系、运行经验、业绩和安全文化等方面来看,中国核电具备了在中国内陆运行
核电的能力。四是选址内陆厂址有充分保障。纵观全国,已经有超 20 个省份
参与到内陆核电站的选址工作中,初步通过选址要求的核电站已经超过 30 个。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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