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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委员议案、提案(2019)








                  关于明确科研事业单位科研人员


                               差旅费标准的提案





                                            万  钢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






               科研人员是推动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和世界强国战略目标实现的重要力
           量,确定合理的科研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因公出差差旅待遇是国家尊重人才、尊

           重知识价值的重要体现。而目前科研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的差旅待遇仍存在以下
           问题。

               一是国家对事业单位差旅费标准未做明确统一规定,“无政策、差异化”现象
           日益突出。
               中央和国家机关人员差旅标准是按照 2013 年出台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

           费管理办法》和 2016 年出台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
           准明细表》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目前尚无明确统一规定,因大多数

           事业单位均只是参照国家机关标准执行,实际上缺少标准的“统一性”,导致不同
           单位执行的“差异化”。目前中央直属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央企下属科研事
           业单位一般是参照行政级别确定差旅标准,而教育部直属的高校大都参照专业技

           术职务确定。政策的不统一,导致事业单位执行标准不一,宽严程度不一,同样的
           专业技术职务,科研事业单位和高校享受的差旅待遇却不一样。
               二是科研事业单位差旅费标准“行政化、官本位”现象日益明显,未能充分体

           现对科研人员的尊重与信任。
               因无明确统一的差旅政策规定,参照行政级别确定差旅标准的科研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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