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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行业智库丛书 (第三卷)




           展中国家,如巴基斯坦、阿根廷、约旦等,这些国家均存在主权信用评级较低和政府
           偿债能力较弱的问题。能否提供充足且低利率的资金支持,成为出口目标国选择
           核电合作伙伴的一个重要因素。而近年来,与竞争对手俄罗斯相比,我国为核电项

           目提供的优惠融资条件正在逐步丧失优势。我国核电“走出去”的政策保障与常
           规商业项目相同,融资最高覆盖中方合同份额的 85%,贷款期限最高 20 年,综合融
           资成本在 5% 左右,普遍需要提供信保。“两优”贷款正逐步缩紧,获批难度日渐

           增加。


           2  重要性和必要性





           2.1  核电“走出去”的重要性


               核工业技术的创新与发展进一步促进了核领域的国际产能合作,加快了核电

           产业“走出去”,产生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是彰显大国担当,促进国
           家间政治、外交、经济关系,“华龙一号”已成为一张靓丽的国家名片;二是落实

          “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一带一路”向高质量阶段发展,助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三是实现“百年联姻”、助力大国外交,与相关国家结成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
           命运共同体,提高当地人民福祉,改善当地国计民生;四是有效缓解我国国内供给

           侧产能过剩,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附加值的出口拉动,促进高端制造业不断
           进步;五是改变全球核电竞争格局,突破俄、美、法、韩等核电出口主导态势,树立中
           国智造高科技产业形象。



           2.2  国家专项融资政策支持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尚无针对核电项目的专项融资政策,现行融资政策的广泛性使得性
           质特殊的项目出口产生的问题难以被解决。

              “一带一路”沿线,核电需求旺盛的业主多为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的问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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