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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行业智库丛书 (第二卷)




           沟通恐怕并不能解决利益冲突。核电风险治理中的协商就意味着在科学理性和社
           会理性的融合中找到出路。这将不仅仅是一个沟通过程,更是一个政治过程。不
           同类型的邻避冲突都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即风险是由风险设施周边居民少数人

           承担,而项目所带来的利益则是在更大范围里分配。这就涉及风险和收益分配过
           程中的公平与正义问题,因而邻避困境天然与政治过程有关联。
               第三,如何通过协商治理的探索性实践来培育公共理性,寻求争议性技术问题

           的社会解决之道? 核电风险的协商治理,需要以平等、开放、包容和透明为原则,
           以公共利益为旨归的理性沟通和协商,既免于权力的强制,也免于非理性的胁迫。

           目前核电风险的公共讨论和协商,有四个特别需要重视的问题:①话语权的平衡问
           题。在核电这类技术复杂问题上,如何平衡技术精英和普通公众的话语权?②程
           序正义的问题。如何避免用心良好的环境影响公众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制

           度设计蜕变和异化,变为一种社会控制的手段?③程序理性的问题:如何避免民众
           的理性匮乏和民粹泛滥,导致有着巨大公共收益的重要工业项目因为未能获得民

           意许可而无法落地?④核设施与周边社区关系问题:如何超越利益补偿模式,通过
           融合发展和制度安排来处理与周边社区关系?


           3  走向风险的协商治理:解决我国核电社会接受度问题的路径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

           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2017 年 4 月环保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
           众参与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次提出了“深度公众参与”的概念。毋庸置疑,这
           一举措与当下大型建设项目争议频发密不可分。当下我国的核电争议可谓是大型

           建设项目争议的一个缩影。广东江门和江苏连云港两地涉核项目的搁浅,折射的
           是国内大型项目争议中公众参与和协商治理的困境。破解这一困境,需要在制度、

           组织和个体等不同层次和范畴领域里着力。
               建议一:通过推动和完善协商治理,用制度化的方法来解决社会不信任的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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